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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中国城市规划年会于8月29-31日在沈阳成功召开。8月29日下午,由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办的学术研讨会五“面向更新与治理的详细规划焕新”顺利举行。本次研讨会聚焦城市存量地区的详细规划创新,探讨当前控规体系适应更新需求方面的问题与难点,探索城市更新规划体系与详细规划体系的融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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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9日下午,由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办的学术研讨会五“面向更新与治理的详细规划焕新”在沈阳成功举办。
本次会议聚焦城市存量地区的详细规划创新,探讨当前控规体系适应更新需求方面的问题与难点,探索城市更新规划体系与详细规划体系的融合路径,面向“传导+实施”的详细规划分层编制体系构建方法,用途-功能-容量的弹性规制,实现空间差异化管理的政策工具创新以及促进多元主体共建共治机制等关键议题的讨论。推动详细规划从“蓝图管控”向“动态规划+渐进实施”转型,形成适应存量发展的一体化编制体系和管理制度,助力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

研讨会由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规划师、城市设计研究院院长、同济大学教授匡晓明主持。会议邀请了学会常务理事、乡村规划与建设分会主任委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同济大学教授张尚武,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党组成员、总规划师石晓冬,学会理事、城市设计分会副主任委员、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教授王世福,学会规划实施分会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土地利用与住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田莉,学会城市更新分会副主任委员,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院长(总经理)、教授级高工黄卫东,学会城市设计委员会青年委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城市设计研究院副院长陈亚斌,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院长(总经理)张立峰,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详细规划分院副院长金山,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教授级高工丁睿等重磅嘉宾进行分享与交流。

主持人:匡晓明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规划师、城市设计研究院院长、同济大学教授
匡晓明教授指出,时隔十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再次召开,中共中央国务院也发布了《关于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城市发展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我国城镇化进入存量发展新阶段,传统的详细规划体系在应对城市更新的难点和需求方面,面临诸多挑战与机遇,亟需对存量地区详细规划的体系创新、路径探索与制度响应等提出变革思路和创新举措。此次由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办的“面向更新与治理的详细规划焕新”学术研讨会,邀请了业界和学界在详细规划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地方探索方面具有深厚经验积累的知名专家学者,希望为大家带来更多思想的火花和行动的借鉴。

张尚武
学会常务理事、乡村规划与建设分会主任委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同济大学教授
张尚武在主题解析中指出,详细规划是当前规划体系改革的焦点之一。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城市存量更新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三重背景下,详细规划需要进行本土化改造,将控规融入我国的发展实际。
未来要更加关注三个问题,一是总规详规的联动问题,如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谈到城市更新工作要注重城市结构优化,总体层面做出的结构优化,详细规划层面如何响应,需要建立关联逻辑;二是静态与动态的问题,传统以目标为导向的详规,在存量优化阶段需要建立适应动态变化过程的体系;三是刚性和弹性的问题,详细规划作为法定规划和实施性政策工具,既要有刚性的约束,又要有弹性的适应,需要探索其边界。本次论坛邀请到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厦门等多地的专家,都在详细规划领域做了深入的探索,期待能够形成共同的观点,对今后的详规改革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主旨报告
从空间精细化到治理现代化:首都治理视角下的详细规划改革与实践

石晓冬
学会常务理事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党组成员、总规划师
石晓冬院长结合北京市详细规划发展历程指出:当前城市发展从“单维增长竞赛”转向“多维治理竞合”,详细规划的转型成为必然,由偏工程实践的规划转型为协同治理的规划,从技术至上的实践理性走向公共决策治理工具。
当前北京市详细规划改革与实践体现出三个特点:
一是突出时空统筹、分级传导,由“规划蓝图”转向“制度体系”。在治理层级上,加强“规划传导体系”和“城市治理体系”的衔接融合,增强适应性、提高运行效率、加强体系性的制度设计。在运行机制上,探索构建了从规划编制、规划审批、规划实施和监督保障的全周期闭环规划治理模式。在支撑工具上,形成1个编制工具箱、1个管理政策包、1个“一张图”数据库的详细规划操作系统,并为详细规划运行提供有效支撑。
二是强调刚弹结合、评估策划,详细规划由技术文件转向公共政策。突出策划运营,激活更新动力,实现“人、地、政、钱、营”的有效连接、动态适配。突出刚弹结合,从创新编管方法、强化功能混合等政策供给方面减少制度阻力、释放空间活力,适配新发展阶段的多样需求。
三是突出分类引导、共商共治,由“空间管理”转向“精细治理”。由偏重物质环境转向以人为本的特色发展,因地制宜,从功能特质、风貌感知角度对街区开展精细划分与分类统筹引导。同时以下沉式治理工作,打通详规“最后一公里”,发挥详细规划共商共治平台作用,探索参与式的规划治理模式。
最后,石晓冬院长强调,要充分发挥详细规划在综合治理体系中的“腰部”传导作用,使详细规划真正做到“能用、管用、好用”,不断焕发规划治理的生命力。
空间治理视角的详细规划路径创新

王世福
学会理事、城市设计分会副主任委员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教授
王世福教授阐释了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治理转型的内涵,提出治理强调自上而下的决策对于市场和社会等自下而上力量的包容,以及部分权利的让渡,具有多元多向、多维协作的博弈共识与协作共进等特征。城市更新时期好的规划不仅是蓝图的实现,更是多方形成合力的治理过程,好的空间治理会产生共同甚至额外的收益,实现更多预期外的目标。
详细规划转型的主要方向是以设计治理支持地方性空间治理,其中“设计”是探索理想未来的可能性,并通过创造性思维实现高品质人居环境;“治理”则是实现多元利益协商的可行性,并运用包容性思维形成在地化空间共识。基于空间治理的主客体关系,详细规划包含空间品质、公共政策和社会实践三重属性,体现在设计方案、设计管控和设计治理三个主要环节。
详细规划转型应突出设计治理和技术赋能。在设计治理方面,更加贴合“微”时代+“新”实践的城市更新总体趋势,推动设计治理实践从1.0版本的政府为民搭台,到2.0版本的社区达成共识,逐渐过渡到3.0版本的共谋共益共享,关注自主更新的巨大潜力与难点痛点,实现从偏重经济目标转向社会、文化、经济并重的城市品质提升综合目标。在技术赋能方面,倡导推广低负外部性、智能化、高效率的精细化建造方式,特别强调城水耦合规划设计方法在详细规划中的应用,并以南沙新区为例,探索新型水街区的营建方法和包容性规划许可,实现城水共治。
在空间治理视角下的详细规划需引入设计治理的理念,增加技术赋能的内功,设计治理是实现美好空间的协同行动,技术赋能是实现品质空间的技术方法。
城市更新时代的适应性规划治理体系建构

田莉
学会规划实施分会副主任委员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土地利用与住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田莉教授指出,在存量优化时期“福利-商品”二分式更新模式难以为继的背景下,既有的增量规划体系与城市更新特征的适配性不足,存在难以应对刚性管控与动态需求之间的矛盾、单一主体与多元参与之间的失衡,空间形态导向与综合价值实现之间的脱节等多重问题。因此,详细规划亟需向适应性治理转型,强调协商共治、弹性规则与动态响应,平衡好“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实现从“控制”到“协同”的范式转变。
目前,全国各地正积极开展自主更新试点探索,涌现出不少成功案例。如浙江浙东新村、广州集群街2号等,通过居民出资、国企实施、联审联批等创新机制有效推进更新进程。但也应认识到,当前城市更新治理仍面临诸多挑战,尤其是成片更新中的土地归集困难、规划审批与产权变更程序复杂、刚性规划管控缺乏适应性等问题。
适应性规划管理体系应该通过确立“内涵提升”的多维价值导向、构建“多元协同”的参与治理框架、创新“弹性灵活”的规划技术体系、简化+动态化的管理程序等四个维度,重构“价值引领-多元协商-弹性管控-动态反馈”的完整闭环,形成适应弹性治理的城市更新范式。
从空间管理到多元治理——存量时代详细规划的深圳探索

黄卫东
学会城市更新分会副主任委员,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院长(总经理)、教授级高工
黄卫东副院长提出,新时期详细规划要实现五个转向:在价值导向上,应从注重物质空间和经济建设转向以人为本的全面发展;在空间配置上,从支持高歌猛进的增量开发转向资源精准配置的存量资产盘活;在发展要素上,从引导开发的经济和建设行为转向支撑全领域全要素特色化的价值发展;在工作重心上,从引导城市空间的开发建设转向围绕美好生活需求的有效善治;在工作方式上,从美好愿景的蓝图式描绘转向致力于形成过程型、开放式、可实施、共识性的城市发展综合解决方案。总体而言,新时期详细规划面临底层逻辑和技术方法的转变,要基于对象多元化、问题复杂化的实际情况,围绕权益公平化、空间统筹化、方法综合化和管理精细化,推动规划编制的底层逻辑及相应技术方法的转变。
自1979年深圳经济特区成立至今,深圳经历了一张白纸绘蓝图(1979-2005),增存并举促转型(2005-2015)的发展阶段,逐渐进入存量焕新有机更新(2016年至今)的新时期,以城市更新促进产业升级、生态修复、文脉传承和社会治理,成为深圳城市发展的主要方式。
基于深圳华强北片区和留仙洞总部基地的多年实践探索经验,提出现代化人民城市不仅仅是城市建设空间的迭代演绎和建设治理,而是面向全体居民全域全要素的全面发展,应当尊重空间权益、突出设计赋能、活化运营机制、善用智慧工具,通过“制度创新、设计赋能、运营前置、技术革新”多种方法与路径,构建“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全周期多元治理体系。
基于更新需求导向的详细规划关键问题思考

陈亚斌
学会城市设计委员会青年委员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城市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陈亚斌副院长基于城市更新对详细规划提出的新需求,指出当前详细规划面临空间、市场和主体三方面挑战,梳理了若干具体问题,并结合相关实践探索提出初步应对策略。
在基于存量空间的规划设计转型方面,提出了三大关键问题:一是存量更新面临经济平衡难题,需通过跨片区统筹、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等方式应对;二是紧约束条件下公共产品供给困难,可借鉴POPS模式激励市场提供公共空间,并借助十五分钟生活圈细化设施布局、推动复合利用;三是文化资源的有效保护和高效利用,建议以专项规划引导单元更新,将文化价值转译为用地规则,并通过精细化城市设计实现有效管控。
在基于动态市场的规划弹性实施挑战方面,强调应增强规划对市场不确定性和运营需求的适应能力,构建刚弹结合、逐层传导的管控体系,突出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的针对性作用,同时面向运营前置需求强化城市设计的场景验证作用。
在基于多元主体的规划治理方式转变方面,提出如何兼顾多元主体多样性需求以及统筹产权主体时空差异诉求等关键问题,倡导建立多元主体深度参与的过程式规划机制,在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细化时间维度的精细考量,将规划时序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产品投放和资金准备紧密衔接。
面向城中村现代化治理的详细规划响应

张立峰
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院长(总经理)、高工
张立峰院长重点介绍了厦门市在推动城中村现代化治理与更新规划编制审批层面的创新实践经验。报告指出,城中村作为快速城市化中城乡互嵌的时代产物,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独特场域,它既是存量时代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价值空间,又面临发展效益、服务品质等供应效率低、价值转换难等多重困境。在《厦门市城中村现代化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引领下,厦门市形成了以空间治理为抓手的城中村整治改造及综合治理工作模式。
在详细规划方面,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制定了《厦门市城中村更新改造规划编制导则》,以城中村更新改造规划为基础,通过详细规划修改或修正,将其纳入“详细规划一张图”管理。在规划内容方面,深化上位规划和相关政策文件的有效传导,将规划行动方案按照不同口径分解,便于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落实。在技术要求方面,强化城中村与规划“一张图”系统的衔接,针对厦门城中村的特点,深化地类,新增“0705城中村用地”,细化分类指引,明确整治提升、拆除新建、整拆结合等类型城中村更新改造的要求。在审批流程方面,探索城中村更新规划的全流程优化模式,优化各类型城中村公共服务设施全流程审批程序,按照豁免、从简和常规审批等不同路径分类管理,提升规划实施效率。
最后,结合“厦门经验”提出完善实施的相关思考,指出应结合村庄个性特征构建差异化的空间建设标准,针对不同类型低效空间采取多元化的整治与供应策略,并进一步鼓励多主体、多模式的自主更新机制创新。
弹性管控与协同治理——存量时代上海控规转型思考

金山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详细规划分院副院长
金山副院长系统阐述了存量发展背景下对于上海控规转型路径与策略的思考。
自1982年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详细规划编制以来,已形成“四位一体”的技术与制度体系,涵盖技术准则、成果规范、操作规程和闭环管理流程,支撑了增量开发阶段的规划实施。
为有效应对存量发展转型要求,上海开展系统性制度设计思考,形成由“一张图”+“一盘棋”+“一条路”组成的一条主线,聚焦谋划策划、设计赋能、资源统筹、模式贯通,通过核心功能重塑和卓越方案设计,以质的有效提升突破传统上对量的增长依赖。强调“统、联、通”的系统治理,通过“三师联创”等机制推动多元共治,实现从“管控”到“治理”的转变。
应对存量发展阶段的新要求,需要将控规置于城市规划建设治理体系框架中进行优化,以控规为枢纽,衔接自上而下的分解落实与自下而上的反馈统筹。上海控规的优化应聚焦在三个主要方面:其一是拓展经济、社会、环境、时间四个维度,推动全面发展;其二是增加用途管控弹性,建立“复合用地类型+建筑设施适建”的管控方式,促进功能融合;其三是完善编制组织保障,强化控规与通则、规划许可、实施方案的衔接,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优化多方协同流程,并针对不同类型项目提供多样化实施路径,最终通过系统性优化实现空间高效治理和品质提升。
嘉宾发言

丁睿
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教授级高工
规划编制与审批管理双向互动的核心问题在于规划的“刚性”与“弹性”如何结合:即规划审批环节要求有法定依据,而编制需要预留适应未来变化的弹性空间。现有控规一次审批与长期动态的开发过程存在“时间差”,实施过程中存在频繁调整的现象。建议详细规划从“刚弹结合”探索“近远结合,先粗后细”,在确保系统性框架的准确性的同时,为后续深化留足空间,并通过法定程序将细化内容纳入控规,为后续管理审批提供合法依据。
在城市更新中规划编制必须与土地政策充分衔接。例如更新区域内需保留的既有建筑涉及土地用途、出让方式、地价计算等复杂权属与政策问题,可探讨通过“空间政策化、政策空间化”的方式,将特定区域的政策纳入规划,经审议后形成法定效力,为规划实施提供支撑。
好的设计和有效的规划是城市更新能够实现的关键。好的设计是用系统化的方法解决复杂问题并通过三维设计语言呈现,有效的规划是将设计按合法合规符合行政管理规律的管理语言转译。好的设计打动人,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有效的规划利于实施,真正实现从理念到落地的转变。规划体系需兼具设计创造力与制度转化力,以适应存量时代治理的需要。

本次会议围绕广受关注的详规议题展开,多位重磅专家分享了前沿理念与实践经验,所作报告内容翔实、观点鲜明,引发与会专业人员的强烈兴趣。现场气氛热烈,座无虚席,与会者远超预期,不少规划师坚持全程站立聆听,并积极参与会后交流,充分展现了行业对详规工作的高度重视与共同探索的热情。会议学术氛围浓厚,反响显著。
供稿单位: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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